刘 通(1926-1947) 宣化县四方台人。18岁参加革命,19岁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四方台村武委会主任。1946年,人民解放军战略转移后,仍坚持斗争,冒死为地下党组织筹集白布、毛巾、手电筒等急需物资。国民党特务冒用党组织名义将其诱捕,酷刑拷问,妄图破坏中共地下党组织。他被烧坏全身、打断右腿,仍临危不屈。1947年2月22日,光荣就义。时年2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