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博览 | 专题研究 | 党史动态 | 张垣人物 | 党史教育基地 | 学习党的二十大 | 反对历史虚无主义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党史博览>日军占领下的伪蒙疆政权之通过税收进行经济掠夺
日军占领下的伪蒙疆政权
之通过税收进行经济掠夺
程葆刚
时间:2023-08-21
来源:《日军占领下的伪蒙疆政权...
588
点击量:

伪蒙疆政权,是指19378月后日军侵占张家口建立的伪察南自治政府,侵占大同建立的伪晋北自治政府,侵占呼和浩特建立的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及其三伪政权合并后在张家口建立的伪蒙古联合自治政府的统称。

在伪蒙疆地区,日本侵略者对经济的掠夺,税收是主要手段之一。

193711月设立的伪蒙疆联合委员会,初期实行关于产业、金融、交通等的共同行政,该委员会暂时搁置包含税制在内的财政法制化,按原样延用了既存税法。193881日,该委员会的权限被强化后,财政开始纳入其管辖权限内。与此同时,矿业作为蒙疆重要产业的一环,1938101日,伪蒙疆联合委员会公布实施了《矿业税法》。该税是蒙疆地域最初的统一税目。矿业税法分矿区税和矿产税。矿区税针对矿业产权者的矿区,平均每一公顷的税费为1.5元。矿产税是针对矿业产权者产出的矿产物,税率为矿产价格的千分之二十五盐业方面193971日公布实施《盐法》和《盐业组合法》,设置榷运总署,对盐业进行专卖统制。开始对传统的盐流通课税。同时设立社团法人“蒙疆盐业组合”,由此对盐的收购、销售运输、贩卖、输出入加工等进行一元化管理。输出者和盐的收买者交纳专卖税,以此强化补充盐税。1939622日又公布《盐税法》,盐税收入归伪蒙疆联合委员会。总之,三伪政权和伪蒙疆联合委员会时期,为防止急剧变化带来税收减少,基本沿用旧税制。伪蒙疆联合委员会作为三伪政权在经济领域的统合机关,开始尝试征收统一税。

19399月,三伪政权合并成立蒙古联合自治政府后,首先整顿税务执行体制,强化征税机构。99日,在张家口、厚和、大同新设税务监督署。张家口税务监督署监督察南、察哈尔盟地域张家口、多伦等15税务局。大同税务监督署监督晋北地域大同、应县等11税务局。厚和税务监督署监督厚和、包头等11税务局,实行一元化统制。晋北在各县还配置了日系税务指导官,强化地方税务执行机关。

  三伪政权合并初期,沿用的旧中央税和省税有:田赋、契税、矿产税、煤捐、斗税、出产税、牲畜税、屠宰税、牙税、牙纪领贴费税、营业税、当质营业税、烟酒营业牌照税、牙当营业牌照税、车牌捐、烟酒产销税、烟酒公卖费、洋酒类税、棉纱统税、麦粉统税、火柴统税、水泥统税、啤酒统税、烧酒统税、印花税、矿区税、卷烟统税、鸦片税、盐税等。1940年下半年开始,伪蒙疆政府逐渐进行中央税和地方税改革,后来伴随内外形势的变化,又陆续制定了新税。

伪蒙疆政府为扩大财源,1940年后半年开始,实行税制改革,建立统一税制,进行税法调整。从194111日起,实施《产税法》《物品税法》《牲畜税法》《屠宰税法》《营业税法》《四种统税法》《法人营业税法》。同时实行《地方税法》,以确保税源。

提高税率。即对粮食、皮毛、羊肠、麻类、水果以及动植物性药材等生产课征出产税;运输他人生产之未纳税生产物,对运输者课税。税率是粮食为从价的5%,皮毛、羊肠、麻类、水果以及药材为从价的6%。牲畜税是旧省税的沿袭,买卖骡、马、牛、猪、羊、骆驼等牲畜时,税率为买卖价格的6%。屠宰税也是旧省税,新屠宰税规定按屠宰种类纳税,即屠宰牛、马、骡、驴、骆驼、猪、羊时,对屠宰者课征屠宰税。税费分别为:猪每头6角,羊每只4角,牛每头2.5元,马、骡、驴、骆驼每头1元。营业税为对设置营业场所从事物品贩卖业、制造业、矿业、金融业、物品借贷业、运输业、仓库业、印刷业、出版业、料理饮食业、旅店业等服务行业课税。税率从3%到35%不等。如矿业为3%,物品贩卖、制造业为7%,金融业35%,饮食业15%,印刷出版业10%,旅馆业20%。物品税是针对输物品课税。该税为物品到达输地后,向输者征收,物品税的税率为物品输入价格的4%。但烟类、棉纱(包括棉布)、面粉、火柴、水泥、酒类、鸦片以及盐不在此限内。以上各种税法进行改正后,当年度税收预计增加600万元。

19401212日,《四种统税法》颁布后,对棉纱(包括棉布类)、麦粉、火柴、水泥4种统税做了规定。地域内制造品上市时、输入品移入时课征统税。棉纱统税为棉纱时价的4%,水泥统税为水泥时价的10%,麦粉统税为麦粉时价的5%,火柴统税为火柴时价的30%作为税率。火柴因为几乎全部是输入品,税率设定很高。此外,还有啤酒统税、烧酒统税。即对输蒙疆的物品(火柴、卷烟、棉丝、面粉、水泥、啤酒、酒精等),全部实行统税。

为确保扩大税收课税对象,19411113日,公布《通行税法》,1115施行。对铁道等比较高额的交通手段利用者,认为其有负担捐税的能力,因此导该税。19411120日,又提高卷烟、火柴的统税。高级卷烟每盒零售价提高20%,最低级每盒零售价提高10%;火柴的零售价由每包1.7角提高到2角。由于以上的税制调整措施,一方面地域内税制开始趋同,并因为扩大了课税范围,1941年度的税收增大到3910万元。税制整顿的效果到1943年度更加显现出来。1943年度预计税收2919万元,预计最大税别为改正后的卷烟统税(1113万元),随后是营业税(393万元)、出产税(289万元)、物品税(245万元)。但到该年度10月,各个税种都大大超过预计税额。其中卷烟统税达1946万元,物品税达940万元,出产税达381万元。特别是追加导入的营业所得税达529万元,超过营业税(428万元),这是因为蒙疆通货膨胀导致交易增大的反应。到194310月各种税收已经累计达5418万元。

1941年底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最初占有优势。但19426月中途岛海战后,美军开始逐步反攻,1943年以后日本开始走下坡路。长期战争的结果,由于军费开支浩繁,物资罄尽。为图残喘,日本实行“以战养战”政策,开始加紧对殖民地和占领地的经济搜刮。从1943年度开始,为适应上述战时财政的需要,日本认为伪蒙疆税收要在价格的调整浮动、吸收购买力方面做贡献。鉴于当时的经济状况,还有增加征收的余地,对1940年制定的相关物品税法、出产税法、牲畜税法、四种统税法进行调整。如前所述,物品税法调整前仅对输入品课税,并且全品目用同一税率课税,税率是物品输入价格的4%。调整后,对输出输入物品都课税。输出物品税率为输出价格的10%;对输入品的税率划分三个等级。输入生活必需品税率为输入价格的4%,输入奢侈品税率为输入价格的10%,其他输物品税率为输入价格的6%。课税范围扩大,税率提高。

调整前棉纱统税税率为棉纱时价的4%,水泥统税为水泥时价的10%,麦粉统税为麦粉时价的5%,火柴统税为火柴时价的30%。调整后,麦粉统税、水泥统税无变化,棉纱统税提高了2%,火柴统税提高了30%。为扩大税收,提高最常用商品税率。对以上物品税法、出产税法、牲畜税法、四种统税法进行调整后,当年度税收预计增加600万元。

卷烟统税法的调整。1940年71日开始,无论地域内生产是地域外输入,卷烟统税的税率为卷烟批发价格的45%。中间批发业者、零售业者不需要许可。即以前卷烟贩卖者中,只在大批发环节征税。调整后的卷烟统税从1943年4月15日开始行,税率仍然45但对批发业者大经理)征税的同时,对中间批发业者(小经理)及零售业者也实行许可制。即为了协调需给调整,对所有的烟草贩卖者实施许可制。扩大了关于卷烟的课税范围。

印花税法调整。伪蒙疆政权成立后,直到1943101日前,一直沿用民国时期的印花税法,35种证书以及账簿课税最低1角,最高2元。1940年度,印花税收预计为76.7万元。194391日公布新印花税法,课税物件不仅与财产权相关,且有非常广泛的行政手续费的性质。该法1943101日开始实施。具体内容有:一年内40种账簿、证书需要交纳印花税,税率从5分到2元不等。主要有消费借贷契约、承包契约、矿业权遗产赠与、遗产分割、公司章程、组合契约、运输契约、雇佣契约、债务保证书、委任状、彩券、债券、保险证书、发货票、现金及物品收据、商品券、竞技券、银行存折、收据簿等40种。比民国时期增加了5种。

法人税、营业所得税法的制定和调整。194111日,伪蒙疆政府开始实行法人营业税法,根据资本金额课税,目的是欲体现量能负担的原则,但由于缺乏弹性,该税法被废止。伪蒙疆政府从1943年开始新设一直为悬案的法人税和营业所得税。194311日执行法人税,开始征收直接税型的所得税,营业所得税课税客体为营业者的纯益金3000元以上,税率为纯益金额的10%(禁止附加地方捐税),课税标准为前年实际营业额,纳期为7月、11月两期。由于营业所得税、法人税的新设,据此1215日决定的1943年度预算一般会计8384万元中,税收超过4500万元。营业所得税的税收预计达350万元。1943年度,国税收加上鸦片税、盐税和各省、盟的地方税,共计约6223万元,为1938年三伪政权时期合计税收数的5倍。搜刮之烈,可见一斑。

乌兰夫在《关于蒙地工作的几个问题》一文中,例举察哈尔盟兵坝村的一个半耕半牧户所负担的情况说:这个半耕半牧户一年除交“组合”粮、畜(与伪满的“出荷类同”):莜麦5斗、杂粮2.5石、羊1只外,尚须交纳各类税、捐、杂费,即门户费85元,附加地税48元,地捐30元,钱粮13元,乡公所粮计20元,警察署马料计40元,修路费3次计140元,为乡公所打草雇工费70元,捆草费70元,送草费140元,新派粮100元,车牌费35元。以上各项加“组合”粮、畜折款共计1591元。由此,伪蒙疆政权强加给人民的沉重税捐情况,可窥一斑。

①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编写组《伪蒙疆税制资料汇编》上册 呼和浩特1983

②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编写组《伪蒙疆税制资料汇编》上册 呼和浩特1983

③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编写组《伪蒙疆税制资料汇编》上册 呼和浩特1983

 

 

版权所有:中共张家口市委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