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张家口的土地改革中,地主阶级中的开明分子在地主家庭出身的共产党员影响和带动下,顺应历史潮流,主动进行了献地活动。
1946年5月4日,中国共产党发出《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以后,大地主家庭出身的共产党员、察哈尔省高等法院院长阮慕韩,为了实现“耕者有其田”,与其叔父自愿将3200亩土地还田与农民。阮慕韩是怀安县柴沟堡镇人,其家土地占柴沟堡镇总土地面积11700亩的三分之一,粮食产量占柴沟堡总产量的二分之一。阮慕韩青年时代即受到孙中山倡导的“耕者有其田”的思想的熏陶,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彻底背叛了地主阶级家庭。置身于伟大的革命斗争中,深刻认识到打倒封建主义,从地主手中夺回土地还给农民是历史的必然。土改中,阮慕韩对其叔父阮葆忱进行了启发开导,阮葆忱也深明大义,共襄义举。1946年7月26日《晋察冀日报》在《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光荣模范》的通栏标题下面,登载了《地主出身的共产党员阮慕韩献地三十余顷》的报道,同时还发表了《阮慕韩献地》的社论。社论说:“出身于察南大地主家庭,长期献身革命的中国共产党员阮慕韩同志,于本月二十三日自动以所有土地三千余亩献给贫苦农民,这是有历史意义的革命活动。”
在察北,地主家庭出身的共产党员、察北专署专员柴书林回到张北家中,劝导其父亲主动献出土地。在柴书林的动员下,其父将张北、康保两处共3800亩肥沃的土地全部献给政府,分给农民。家里土地献出后,柴书林又动员康保的亲友献出土地400余亩。1946年7月30日《晋察冀日报》在《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光荣模范》的通栏标题下,刊载了《地主家庭出身的共产党员察北专署专员柴书林同志献地三千八百余亩》的报道。1946年8月17日中国共产党在重庆出版发行的《新华日报》,对柴书林及其亲友献地的革命义举又作了报道。
阮慕韩、柴书林还田于农民的革命义举迅速得到了其它地主阶级家庭出身的党员干部和开明地主的热烈响应,在晋察冀边区很快掀起了还田于农民的热潮。察南地委组织部部长仰克仕还田400多亩;怀安县教育科科员王乃德还田78亩;小学教员李价劝其父亲李绍南还田46亩。开明地主和绅士的还田行动,推动了土地改革运动的进行。
察绥地区种植罂粟(鸦片)的历史由来已久。日本侵占察哈尔省之后为实行其毒化政策,更强种劝吸。各县强迫农民种植罂粟,收获的烟奶全部交“官烟”。收缴官烟的机构叫“土业组合会”,实质上是官方机构,设在每个县城和较大乡镇,每个组合会内不下20人。每年到夏至季节,罂粟定苗,伪县公署便组成勘察队,配合乡村和保甲人员,分赴各村到各户地头勘察,然后发给勘察证,作为应交官烟数量的凭证。按照勘察,一般的每亩要交20两左右的干烟。日军收来鸦片,一部分用来开设烟馆毒害华人,榨取钱财,其余大部分出口换取战略物资。
张家口市及各县从日伪手中收复后,晋察冀边区在张家口市沙河路建立“晋察冀边区禁烟督察总局”,作为专管禁止鸦片的部门。晋察冀边区禁烟督察总局是一个行政管理机关,同时又是一个经济部门。因为在禁止吸食鸦片的同时,必须禁止种植、储存、买卖和流通。老解放区是向来不种植罂粟的、新解放区也不准许再种罂粟。为了禁止吸食鸦片,边区禁烟总局对于新解放区农民因过去种植罂粟储存下来的鸦片全部收缴上来。禁烟局在收缴鸦片时,付出了一定的代价来补助农民因为种植罂粟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边区禁烟局不仅储存着收缴来的大量鸦片,而且还有用来收鸦片的大量货币、布匹等物资。就当时禁烟局的工作说,收购鸦片是中心工作。禁烟总局组织干部到各县考察烟土储存情况,根据储量大小派遣干部设置禁烟机构。收购鸦片工作的开展还需要有稽察工作的有力配合。稽察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建立关系设立密报;二是在火车站进行检查。
由于收缴稽察工作的深入进行,又广泛地开展禁烟宣传工作,使禁烟收购工作迅速地打开了局面。
张家口市在解放以前,有1.7万人染上了吸食鸦片的恶癖,约占当时市区总人口的12%,市内有大烟馆40多家。张家口市解放以后,人民政府迅速成立了禁烟督察局,领导全市人民开展了禁烟运动。对鸦片实行禁种禁售,停止烟馆营业。对市民的存烟则定价收买。并在群众中开展大规模的禁烟教育,对烟民进行登记,按其吸嗜程度,编成禁烟小组。经说服与帮助,近1万名烟民自动戒除。对其余受烟毒较深的7000多人,人民政府在大境门建立了一座戒烟医院,每月开办一期,收300至400名吸食鸦片成瘾者住院治疗,医药费由政府开支。对入院治疗的贫苦瘾民,政府还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人民政府用于这项工作的开支即达260多万元边币。这些政策和措施的实施,使张家口市的禁烟工作收到了巨大的成效。日伪统治时期每年冬季都有很多贫苦烟民冻死饿死街头,即所谓“路倒”,1945年冬季,这种现象基本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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