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城乡共产党的组织,在抗日战争胜利以后,经过1945年秋冬的清算复仇、减租减息、增加工资,和1946年的“五四”土改等一系列的群众运动,大批的工农积极分子加入到党的队伍中来,使党的组织迅速发展和壮大起来。到1946年底,党员人数已发展到7万多名。绝大多数共产党员在领导群众对敌斗争和开展归田、反霸、扩田以及土地复查等各项工作中,始终站在运动的最前列,吃苦耐劳,流血牺牲,发挥了无产阶级先锋队作用。但是,在战争和土改激烈进行的条件下,许多共产党组织特别是农村党组织思想作风不纯和成份不纯的问题也明显暴露出来。有些党员干部的阶级观点模糊,不能坚决执行党的土改政策,在斗争中发生动摇,甚至包庇和袒护地主富农分子:有的党员利用职权侵占群众利益,多分多占土改果实;有的干部有严重的官僚主义,强迫命令,脱离群众;有的地主富农分子、流氓分子混入党内,甚至篡夺或操控把持了农村支部、政权和群众团体的领导权,歪曲共产党的政策,作威作福,损公肥私,欺压群众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共产党的政策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如果对共产党的组织不进行一次彻底的整顿,就会阻碍土地改革的彻底进行,就不能更好地支援解放战争。1947年7月至9月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在(今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党的全国土地会议分析了这方面的情况,认为这是土改不彻底的重要原因,决定结合土改进行整党。
张家口共产党的组织根据中央和晋察冀边区土地会议上整党的决定,于1947年冬季,和平分土地一道,开始了整党运动。这次整党运动,是在冀热察区党委和北岳区党委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1947年11月28日,中共晋察冀中央局、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决定,将冀晋区与察哈尔省合并为北岳区,辖雁北、忻州、平西、建屏、易水、察南6个地委、专署、军分区。中共北岳区党委书记赵振声(李葆华),行署主任为张苏。
察北地委于11月14日在赤城县以东罗家营子召开整风会议;察南地委的整风是在涿鹿下庄河村;察东地委于12月左右,由地委书记马天水主持,分别在赤城南卜子、姚家湾、陈台子、青泉堡等村进行。各县委也陆续分期分批地逐级召开了县、区、村的土改整党会议。
整党的步骤和方法是:先在党的各级干部会议上传达了全国和晋察冀中央局土地会议精神和《土地法大纲》、以及察哈尔省委板城土地会议关于“三查一整”(即查阶级、查思想、查作风、整顿县区领导班子)、反对富农路线和思想以及“搬石头”(即撤掉阻碍土改工作的干部、党员)等整党精神。
各地委在陆续开展的整党运动中,由于对党内思想不纯和组织不纯的情况估计过于严重,在运动初期出现了“左”的偏向,过分强调了党员干部要过“十道关”、“查三代”,被认为挡道的干部被迫回避,要“踢开绊脚石”,个别地方还对其实行“搬石头”,给予处分,甚至出现砸死人的现象。错整了一批干部,造成的结果是许多干部在工作中抱有“宁左勿右”,怕走地富路线犯右的错误,工作中唯恐不够“左”。有些地方轻率地停止了许多地富家庭出身的和被错划为地主富农的党员的党籍。影响了党的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伤害了当地干部、党员的感情,使土地改革无法正常进行。中共中央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上述“左”的偏向,总结推广了正确的整党经验,1948年2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老区半老区的土地改革和整党工作》的指示,指出整党工作“以经过党的支部,邀集党外群众参加党的会议,共同审查党员及干部的方法,为最健全的方法”。并介绍了平山县的典型经验。此后,各地委的整党工作逐步走上正常的轨道。
这次整党,通过查阶级、查思想、查作风,整顿了组织、整顿了思想、整顿了作风,克服了党内存在的地主富农思想和官僚主义作风。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作风。在组织上把混入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流氓投机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清除出党,纯洁了党的组织,巩固了党的队伍。对于犯有错误但可以教育的党员,采取说服教育,治病救人的方针。经过整党,农村的基层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都有很大进步,党同广大群众联系更加密切,党员干部改进了工作作风,广大党员进一步提高了无产阶级政治觉悟,划清了敌我界限,党的战斗力更加提高了,这就为土地改革的彻底进行和解放战争的胜利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证。
在艰苦的斗争中,各级共产党组织得到了巩固和发展,虽然有部分不坚定分子脱党或叛变,经过整党和战斗的洗礼,党的组织更加坚强和纯洁。据龙关县统计,到1947年底共发展党员1714人,其中女党员459人;劝退37人,自首投敌的162人,自行脱党的129人,死亡110人,被开除党籍120人。到年底全县共有党员由撤城时的3923人发展到5580人,其中女党员920人。不仅增加了数量,而且提高了质量。到1948年底,已拥有党员8769人,并大大提高了战斗力。
解放战争形势的发展,要求解放区更加普遍地开展土地制度改革运动,彻底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以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这是民主革命的中心内容,也是保证夺取全国革命胜利的最基本的条件。1947年7月17日至9月13日,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在河北平山县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于10月10日公布。
《中共土地法大纲》规定:“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废除一切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在分配方法上,规定“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连同乡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在土地数量上抽肥补瘦,使全乡村人民均获得同等的土地,并归各人所有。”在组织领导上,《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乡村农民大会及选出的委员会,乡村无地少地的农民所组织的贫农团大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区、县、省等级农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为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执行机关。”
在张家口解放区广大农村,虽然在1946年根据中央“五四”指示精神进行过土地改革,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那时只是对汉奸、恶霸的土地采取了清算斗争、没收分配的政策,对中小地主和富农的封建剥削打击很轻,因而未能达到彻底消灭封建剥削的目的,未能很好地满足贫雇农的土地要求;同时,由于敌人进攻,战争任务紧迫,迫使26%的村子根本没有进行土地改革,特别是形势变化之后,部分地主勾结敌人向农民进行反攻倒算,又夺走了农民分得的土地和财产。因此,广大贫苦农民对土地的要求是迫切的。
为了贯彻《中国土地法大纲》,在各地委召开土改整党会议之后,各县于1947年冬季召开了一系列会议,学习全国土地会议精神和《中国土地法大纲》,并举办了农民训练班。在察北地区的张北、康保等县共培训贫雇农积极分子657名。在察南地区仅宣化一县即培训农民积极分子350人。为土地改革的顺利进行培养了大批干部。1948年1月,察北、察南、察东地区各县在整党的同时,组成了强大的土改工作团,深入农村领导农民进行土地改革。
土改工作团深入农村后,宣讲《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具体内容,执行“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总政策,发动群众,首先在各村组织贫农代表会,成立贫农团,并在此基础上吸收中农,组成农会。这样,贫农团及农会就成了农村中执行土地改革的最高权力机关。
在培养骨干宣讲《中国土地法大纲》及组织贫农团、农会的过程中,各地党组织通过召开农民诉苦大会,使贫雇农吐出了几千年来受剥削受压迫的苦水,从而提高了农民的阶级觉悟,激发了农民对地主的阶级仇恨。当群众发动起来后,斗争的情绪是很激烈的。许多农民自动起来监视地主逃跑和防止坏分子的破坏活动。对于一些反攻倒算、无恶不作的恶霸地主,召开群众大会进行斗争,并组织人民法庭进行审判。察北商化康联合县一区农民召开300多人参加的群众大会,对南葫芦台村恶霸地主王焕章进行了联村斗争,并根据群众要求,经人民法庭公审后判了死刑。其余的地主慑于群众斗争的威势,不得不向农会低头。农民在政治上斗倒地主之后,还向地主、富农展开了经济斗争。对于地主的土地和财产,除留下其应得的一份外,其余的全部归农会。对于富农则征收其多余的土地和财产。对于部分富裕中农经说服动员在自愿原则下,向农会献出一部分土地。对一般中农执行不动原则。然后按照先填大坑(赤贫农),再填中、小坑的办法进行平分土地和财产,对军烈属作了适当照顾。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到1948年春耕时节,根据地的土改基本完成,部分游击区和边沿区也进行了土改或土地调剂工作。经过土改的村庄,在察南、察东每人平均分得土地四到五亩,察北每人分得十亩左右。商化康联合县二区十一个村的909户贫雇农3578人,共分得土地20.4万亩,大牲畜178头,羊499只,粮食477石。
通过这次土地改革,基本满足了贫雇农的土地要求,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彻底消灭了封建和半封建的土地制度,使解放区的广大农民不仅在政治上而且在经济上得到翻身。使在封建剥削制度压迫下的农民汇入伟大的民主革命洪流。广大翻身农民的革命和生产积极性普遍高涨,决心保田保家打老蒋,人力物力源源不断地支援解放战争。土地改革的彻底实现,不但为解放区农业生产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而且为工业生产发展创造了条件,为解放战争的最后胜利奠定了政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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